为老法律服务

食品添加剂过量,该如何维权?

日期:2022-08-19

|  来源:【字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

  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等。因此,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是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同时起到防腐和保鲜的作用,保障食品质量。

  在我国,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会被批准生产使用,因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是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而不是食品添加剂本身不安全。以下介绍两则与滥用食品添加剂有关的案例。

  【案例1】:小张购买了某超市的威化饼干,该威化饼干的产品配料包括氧化铁红,但氧化铁红按规定不能用于饼干产品。于是,小张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款并主张十倍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威化饼干不允许加入氧化铁红;超市销售商品时应通过商品外观判断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超市未尽到审查义务,应退还购物款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严格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中范围及用量的规定,超过规定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的食品范围或者用量的均属于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案例2】:李某经营一家餐点铺,一日顾客食用餐点后身体不适并举报。经检测,油条生产过程中添加了过量明矾,铝残留量过剩,超出国家标准量,可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李某生产食品时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并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一年。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咨询方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团队

  咨询电话:何律师68597810、黄律师68597812

  服务时间:每周五下午14:0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