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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眼球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

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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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短视频博主宣称只要出价几百万到数千万元,就可以与明星共餐。随后,多位明星经纪人回应,明星或经纪公司一般不会接受类似饭局邀约。虽然这场闹剧告一段落,但在网上仍激起了不小水花。

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和快节奏生活的到来,短视频行业异军突起。因其“短”的性质,在最少时间内博得最多关注便成了短视频博主的首要任务,因此也滋生了许多突破法律底线的博眼球行为。

“只要你出价,明星不再远,不怕见不到,就怕钱不够”,这种盗用明星姓名,编撰虚假消息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不仅涉嫌侵犯明星的姓名权,而且也有可能使明星的名誉权受损,因为虚假事实的传播会产生明星社会评价降低的风险。事实上,已有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对明星本人进行了调侃,甚至有网络水军闻风而动,对无辜牵涉其中的明星“泼脏水”。这些行为在不知不觉中帮助博主“搅浑了水”,模糊了事件重点,让真正该受到批评的肇事者逐渐在大众舆论中隐身,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而且还可能会挑起粉丝对立,引发新的网络舆情。

打着明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短视频内容早已屡见不鲜。类似虚假信息的泛滥,不仅侵害了公民的个人权益,而且还会冲击网络空间的和谐秩序。如果放任这些虚假信息肆无忌惮地传播,势必会影响清朗网络环境的构建,甚至还会滋生诈骗等严重的犯罪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明星可以积极利用举报、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虽然社会往往会要求公众人物对类似情况提高容忍度,甚至在部分网友眼中明星要对此类问题进行维权会显得过于“小气”,这种社会文化心理的确会增加明星维权的顾虑,但法律面前,从来只有违不违法,而无“小题大做”。明星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正向的维权示范,弘扬法治观念,还可以警示那些为博眼球而动歪心思、打法律擦边球的博主,让他们知法畏法而不违法。同时,广大网民也应理性“吃瓜”,切勿将法律事件过度娱乐化。平台也应该重视自身责任,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审核机制、明确博主传播责任,为治理网络虚假信息保驾护航。

(来源:法治日报 刘紫悦 编辑:林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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