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贩卖窃听窃照设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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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插头、插座、水杯……日常生活中不起眼的身边物品,可能是安装有窃听窃照定位功能的“间谍”设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市面上流传有不少被改装过的“间谍”充电宝,只需改装内置一块通信SIM卡,充电宝就能摇身一变成为“窃听器”“定位器”,随时随地实现远程监听和精准定位。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并涉嫌违法的商品不只局限于充电宝。有网店表示,其可以对各类物品进行改装定制,生活中常见的蓝牙音箱、插头、钱包、打火机等都可以被改装成窃听器、定位器,并且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电商平台购买。
多名办案民警及有关专家介绍,此类商品呈现出专业化、隐蔽性高等特点,给惩治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建议对窃听窃照黑灰产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电商平台等有关主体也应加强监管,净化市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窃听窃照黑产猖獗
间谍商品花样繁多
“想知道谁说你坏话了吗?偷听女生说话,员工说话,各种偷听,本产品穿透性强,玻璃、金属、门窗、墙都可以轻易穿透,可放大听音……将设备紧贴墙面,开启设备,隔壁发生了什么了如指掌!对话清晰入耳!”在一款名为“触店”的小程序中,有一家网店打着“夫妻保健品”旗号贩卖窃听神器“隔墙有耳”。
店家将该商品分类在“偷拍录像”一栏,原件带插件全套价格380元,具有耳机及录音输出孔,号称“500米内随便听”。
在记者对“隔墙有耳”进行询问时,客服还不断推荐店内其他产品,声称“隔墙有耳”只能听声音,还有可以偷拍录像和定位的其他设备,如录像手环、摄像水杯、改装手机、远程录像蓝牙音箱、远程录像手提包等。
客服告诉记者,改装也是店内一个重要生意,只要不是体积过小的物品,都可以进行改装。将挂衣钩、插座等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物件改装成窃听窃录设备最方便,因为“不会引人注意”。
像这样暗地里售卖窃听窃照追踪定位设备的网店不在少数。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网购平台上,以“监听”“远程录音”“精准定位”“摄像头”等关键词进行检索,仍能搜到大量相关商品,如车载GPS、远程录音笔、车载追踪器等,有不少商品在名称中直接以谐音或拼音形式标明“跟踪神器”“jian听”等内容。
在某款GPS定位器商品详情页中,一则介绍商品功能的视频中上演了一出“小剧场”——为了解老公的行程,妻子将一款半个手掌大的定位仪悄悄塞进老公的汽车座椅夹缝中,视频的配文是“定位黑科技,他每天去哪都知道”。在该款商品的评价中,有不少购买者分享自己的“跟踪窃听”经历。
一网友表示,“平时他老是跑出去,一次好几天说公司忙,让我看看他到底去哪了。定位很不错,可以清楚看到他的位置,用了很多天都没有被发现。”在该款商品的问答界面,还有不少消费者留言询问“能否监听”“是否隐蔽”“可以用来抓小三吗”等问题。
还有一些人通过社交平台提供窃听设备或车辆窃听服务。记者在某社交平台发文称需要“车辆定位”,不久便有多名用户私聊称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其中一名为“鹿邑”的网友更是直接提出买家提供车牌和车辆位置,他们可以直接去现场进行安装,路费、设备费、人工费等共计1200元左右。
需要警惕销售漏洞
可能触犯多重法律
受访专家介绍称,目前,GPS定位器这类产品尚未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在线上可以正常销售,远程录音设备也可以购买。然而,花样百出的窃听窃照等“间谍”商品,让不少人成了受害者。
在某分享类社交平台上,以“被窃听”“被偷拍”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记者发现,不少网友分享了相关经历。有网友说,自己无意中看到前男友和朋友的聊天记录,发现前男友在她车里放置了定位窃听装置,而她质问前男友时,对方却说这是因为自己太“关心”她了,且当时二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前男友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出格的地方。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告诉记者,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将个人信息范围扩大至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在此理念下,住址、行踪轨迹也被纳入刑法保护范围,继而进一步确认了能够锁定公民个人住址、行踪轨迹的窃听窃照追踪等商品的违法性。因此,将日常生活用品改装成定位、窃听装置的商品为法律所禁止。”张仲凯说。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说,即使是熟人之间使用,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然可能构成侵权。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窃听、追踪可能构成侵权。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获得授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监听。
他提到,随着科技的进步,窃听、窃照、定位等“间谍”商品的生产、销售、使用门槛降低,这一类商品处于易获取且难监管的状态。有别于一般的录音、摄影产品,既然是“窃”,就说明是在未经允许的状态下使用的产品,对此更应当严格管理,避免因滥用而产生严重后果。
在张仲凯看来,关于GPS定位器、远程录音录像设备等商品,如何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此类商品有其合法、正当的使用功能,普通公民、组织有合法的使用需求,如户外活动时家长对于儿童的定位,公民基于住宅安全而使用远程录音录像设备等。这导致了监管难度的增加。今后立法中,在保证合法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国家相关部门应对此类商品作出进一步明确分类,并作出相应规定。
犯罪专业化产业化
须进行全链条惩治
对非法窃听窃照设备的打击迫在眉睫。
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断源”行动和打击偷拍偷窥“扫雷”行动,依法严打非法生产、安装、控制网络摄像头等窃听窃照器材及偷拍偷窥违法犯罪。截至今年7月,共侦破案件140余起,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0余名,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及零部件10万余件。
近日,山东枣庄公安机关在广东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摧毁了一条从技术研发到零部件制造,再到成品组装、销售的特大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黑色产业链,打掉犯罪团伙5个,捣毁非法生产、销售窝点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现场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成品及零部件6万余件。
据办案民警介绍,随着网络应用的不断发展,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犯罪开始呈现新特点、新规律。一是专业化、产业化趋势明显,技术门槛不断降低,犯罪成本也随之降低。二是涉及人员多,地域分布广。当前,借助互联网和寄递业的便捷性,违法犯罪的生产销售突破地域局限,分工体系日趋专业,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复杂交错。三是多方式、多渠道逃避打击。生产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销售作案手段方式隐蔽,线下销售多打着以出售安防产品的名义,“挂羊头卖狗肉”进行隐蔽销售,给公安机关侦查带来一定的困难。
张仲凯认为,在全国公安机关“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此类“间谍”商品仍然屡禁不止,对此类商品和商品销售者的打击,仍存在一定难度。
“在高压打击态势下,此类商品的销售方式更隐蔽,通过改变关键词,或从线上交易转为线下交易,使得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难度加大。”张仲凯说,此外,此类商品通常由日常生活用品改造而成,普通公民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意识不足,难以发现被不法分子甚至熟人定位、窃听,而未能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甚至在其发现时,个人隐私已被窃取,而设备已被取回或销毁,进一步加大了惩治的难度。
在谢澍看来,在当前网络犯罪猖獗的环境中,窃听窃照往往并非个体行为,极大可能只是网络黑灰产犯罪的一环。打击窃听窃照非法追踪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需要进行全链条惩治,不仅要打击窃听窃照行为本身,还要对其上下游犯罪进行甄别,包括制造、销售窃听窃照器材以及安装、录制、上传、牟利变现的黑灰产业链,应当严厉打击、综合整治。并且,打击和整治不能局限于个案,应当多机关形成合力,由点到面实现全链条惩治,由个案入手,顺藤摸瓜牵出整个黑灰产业链。
“网购平台应当加大管理力度,一旦发现‘挂羊头卖狗肉’或者明目张胆地销售平台禁止的窃听、窃照设备的店家,应当按照平台管理规则进行处罚。”谢澍说,对于此类商品的打击难度主要在于线索的获取,相关平台一方面应当及时对用户举报进行反馈,一方面应当主动地、常态化地对相关商家的销售记录进行核查。
张仲凯则建议,市场管理部门要切实堵塞入口环节的监管漏洞,遏制充电宝窃听等黑产发展势头。相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及预防知识,避免个人隐私被窃听、窃照、非法追踪,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 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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