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报道

代表建议:完善中小学极端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日期:2019-03-14

|  来源:澎湃新闻【字号:

  通过招标外包服务,将心理高危学生转介给符合标准的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进一步咨询,在不违背专业伦理的前提下与学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三方通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关于完善中小学极端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议》。

  丁列明认为,校园欺凌、暴力等事件屡有发生,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对中小学极端心理高危学生的干预不到位。目前,中小学学生心理筛查工作已全面实施,但高危学生存在的问题往往超出学校心理教师的专业水平,需要转介到社会专业机构。而受专业伦理和《精神卫生法》约束,校方不能强行要求学生去专业机构作心理咨询和治疗,也无法从专业机构获知学生的诊治情况以及教育中须注意的问题,筛查效果打折。

  他表示,学校教育受技术力量和精力所限,开展学生极端心理治疗几乎无法实现,需要家庭、社区矫正教育的配合,但一些问题家庭的学生家长缺乏矫正动力,社区矫正教育又缺乏强制力,存在隐患。

  丁列明建议建立低龄触法未成年人矫正制度,将少年法庭从现行刑事审判体制下独立出来,成为教育刑(主张刑罚的本质是教育而非惩罚)优于刑罚的裁判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明确成为公共监护人的条件、程序、资质要求和监护标准、工作人员培训要求等。

  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尝试服务外包。由专业学会对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分级,对符合标准的机构,通过招标外包服务,将学生转介,在不违背专业伦理的前提下,定期与学校、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三方通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

  针对目前绝大多数学校没有专业法律顾问,一旦遇重大突发事件,学校管理层全力应对赔偿、舆情、整改等事务,不但挤占教学工作且存在法律风险等,丁列明建议先由各级教育局安排专业律师,负责处理区域内学校涉及的未成年人法律事件。待条件成熟,由学校聘请本校专业律师,对民事赔偿、剥夺不能胜任监护职责的父母监护权等给予法律事务代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