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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后怎么划分遗产?看看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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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惨剧引起了全网关注。这件事也让一个问题成为焦点,这个问题就是——夫妻一方去世后,其留下的遗产如何分配?

 

问题1:哪些人属于遗产继承人的范围?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问题2:怎么认定遗产范围?

 

《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在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定应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如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外,均应为夫妻共有。在确定死亡配偶的遗产范围后,再适用有关继承的相关规定对遗产进行分配。如没有遗嘱或遗赠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问题3:遗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实践情况小结:

 

实践中,在配偶一方遭遇突发事故意外身亡的情况下,因往往不会事先留有遗嘱,故继承纠纷中,常常继承人们因此对簿公堂争夺遗产的情形,虽然《民法典》也规定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继承,但因为继承问题掺杂了太多家庭感情的因素在里面,这类纠纷往往很难通过协商达成调解,有的甚至因为爱面子、逃避等心理导致遗产长期未能分割或由部分继承人独占,使得情况更加复杂。

 

因此,对于遗产继承应认真谨慎对待处理。有亲属去世的,其家人之间应尽快协商解决遗产继承一事,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如能各方一致同意办理继承公证,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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