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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孙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吗?

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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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老孔与妻子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孔某。孔某先于老孔与妻子去世,孔娇娇(化名)是孔某与妻子所生独女。老孔与妻子后来也先后去世,两位老人生前留有两处房产。那么,作为孙女的孔娇娇能否主张继承老孔夫妇的遗产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发生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

  第二,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辈数的限制,而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仅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参与代位继承。前面提到的子女,既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

  第三,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四,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上面提到的案例中,孔娇娇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老孔夫妇去世,孔娇娇作为孔某的独女、老孔夫妇的孙女,属于代位继承人,依法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孔某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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