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该在劳动者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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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补偿,在分配时,应考虑到不同近亲属基于职工工亡产生的损失的差别;生活紧密程度密切者,较多享有职工生活带来的财产权利,职工死亡后的损失也更大,应以生活紧密程度作为确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配份额的原则。
具体到个案中,由工亡职工抚养的、没有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且工亡职工对其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未成年人,与工亡职工的生活紧密程度及经济依赖程度较高,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占较多份额;工亡职工的配偶,与工亡职工共同居住生活并相互扶持,共同抚养子女,与工亡职工的生活紧密程度及经济依赖程度较高,故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亦应多分。借由有关个案,我们了解到,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更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角度考虑,认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合理分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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