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毁坏老人坟墓,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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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按照中华民族传统的民间习俗,老人去世后,作为子女应尽快将老人予以安葬,入土为安。老人的骨灰,安葬所用棺材以及所形成的坟墓,均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不得毁损及非法利用。
老人去世并已安葬后,如有子女擅自毁坏老人坟墓,则严重违背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德,给老人的其他亲属精神上造成了严重损害,其理应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归还老人骨灰以便尽快二次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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