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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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老张和刘大姐结婚几十年,婚后感情深厚。但是,刘大姐偶然发现了老张给另一女子龚女士的多笔大额转账记录,总计逾千万。刘大姐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老张与龚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受赠的钱款、支付利息损失。
庭审中,老张认可妻子刘大姐的诉求,但龚女士有不同意见:龚女士称,其与老张并非情人关系,老张转款都是企业中正常的资金往来,龚女士是老张公司的员工,老姚的转款属于其工资收入,还有一些是为了公司业务而进行了转款操作,无法返还。
法官说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张与龚女士双方往来款项是否为借贷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无法确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老张向龚女士的转款有赠与的意思表示;除此之外,对于龚女士与老张之间的“情人”关系,除了老张的自认外,并无其他的证据予以佐证,所以对刘大姐称老张对龚女士赠与财产是出于维系二人不正当关系为目的的主张,不予采信。
小结:
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1)证明配偶存在婚外情;(2)证明配偶与情人存在赠与行为。
为证明配偶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应及时进行取证,收集证据线索,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网购订单等,这些均可以作为辅助证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材料。
此外,在证明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方面,如可提供转账流水,交易记录,付款记录等,若接受财物的一方主张双方并不属于赠与的法律关系,则就应当就此提交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接受财物一方若无法证明双方有其他的法律关系,则应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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